信息公開指南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根據(jù)《條例》第三十七條規(guī)定,教育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(yè)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、獲取的信息的公開,參照條例執(zhí)行。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已于2010年3月30日通過,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。
為貫徹執(zhí)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(fā)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施行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的通知,根據(jù)上述法律、法規(guī)、通知的要求,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有關信息,本校編制了《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信息公開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需要獲得本校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建議閱讀《指南》。《指南》將根據(jù)具體情況及時更新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本校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校編制的《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信息公開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校網(wǎng)站(lmeluxe.cn)“信息公開”網(wǎng)上專欄查閱《目錄》。
(二)公開形式
對主動公開信息,本校主要在校園網(wǎng)站(lmeluxe.cn)上進行公開。此外,本校還將根據(jù)具體實際,分別通過信息公告欄、電子顯示屏、新聞媒體以及其他便于公眾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。
(三)公開時限
各類應當公開的信息產(chǎn)生后,本校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(guī)定的,從其規(guī)定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校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請獲取。本校依申請?zhí)峁┬畔r,根據(jù)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(tài)進行提供,原則上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(tǒng)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(一)受理部門
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開申請,具體如下:
受理部門: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校務信息公開辦公室(掛靠校長辦公室)
辦公地址: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
郵 編:315012
電 話:0574-87422077
傳 真:0574-87422033
E - Mail:[email protected]
受理時間:上午8:20—11:30;下午1:10—4:40;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(二)申請程序
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流程見附件1。
1、提出申請
申請人(單位)向本校申請公開信息,請準確填寫《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見附件2、附件3,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。申請表復制有效,可以在本校領取,也可以在本校網(wǎng)站下載電子版。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、明確。
2、申請途徑
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:
(1)通過信函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(2)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本校當場提供申請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,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。
本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(yè)務。
3、申請?zhí)幚?o:p style="line-height:22px;">
本校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,并根據(jù)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:
(1)屬于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(2)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(3)不屬于本校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構的,告知申請人公開機構的名稱、聯(lián)系方式;
(4)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能夠區(qū)分處理的,將予部分公開;
(5)申請表填寫不完整、不明確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,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;
(6)同一申請人重復向本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本校已經(jīng)作出答復的,將不再重復處理。
4、處理時限
本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將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;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;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或提供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
本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的,將在申請人辦妥繳費手續(xù)后即予辦理。
三、監(jiān)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校未切實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本校校務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小組(掛靠紀檢監(jiān)察室)投訴。
監(jiān)督部門: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校務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小組(掛靠紀檢監(jiān)察室)
監(jiān)督電話:0574-87422699
通信地址: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
郵政編碼:315012
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接待投訴時間:上午8:20—11:30;下午1:10—4:40;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本校的主管部門舉報。
附件:
1、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流程.doc
2、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(單位版).doc
3、浙江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(公民版).doc